公 示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盐城市工业强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夏万杰老师达到推荐条件。拟将夏万杰作为我校申报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09日至2023年11月15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推荐人选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党委宣传部反映。
电话:0515-89966823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1月09日
公 示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盐城市工业强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夏万杰老师达到推荐条件。拟将夏万杰作为我校申报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09日至2023年11月15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推荐人选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党委宣传部反映。
电话:0515-89966823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1月09日